梅州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

根据《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梅州

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已对我市带来严重的启动风雨影响。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自然灾害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,救助Ⅳ级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梅州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启动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救助Ⅳ级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减灾办。梅州

编辑:李舒宇

审核:蔡颜颜

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,自然灾害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,救助Ⅳ级各地各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,梅州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26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。启动有衣穿、自然灾害有水喝、有安全住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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